各学院、各部门、各教师:
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启动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暨“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浙高教学会〔2023〕3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课题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
2.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五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3.在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申报者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二、选题及申报要求
1.2023年度学会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原则上在提供的《课题指南》中选题(附件5),当然确有重大理论与实践应用价值的也可在指南外申报。选报指南“综合类”课题,在同等条件下优选考虑重点课题。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与对策研究,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应用性。
(2) 课题分为一般课题(立项不资助)和重点课题(适当经费资助)两类。
(3)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4)每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同时申报“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项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人);申报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学校组织申报课题研究。
2.“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申报要求
(1) 本次发布专项课题的立项,要以超星集团研发的智慧教育相关系统为研究对象,或以超星智慧教育系统应用为研究平台。申报人可根据课题指南(附件6)结合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也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在指南外自选方向。
(2)专项课题分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均有经费资助。
(3)专项课题原则上要求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
(4)每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同时申报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项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学校组织申报课题研究。
三、申报办法
1.本次申报工作由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组织实施,各分会、各高校和超星集团协同组织落实。
(1) 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办法:学校共有推荐名额4个,校内各教学单位最多可申报1项。学校组织形式审查和初评,排名前3的项目推荐到省高教学会秘书处;排名第4的项目推荐到省高教学会教管分会,由教管分会进一步评审推荐。
(2)“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办法:学校共有推荐名额2个,校内各教学单位最多可推荐1项。学校组织形式审查和初评,排名前2的项目推荐到省高教学会秘书处。
2.课题申报者需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1)或“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2),以及《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
3.各推荐单位填写《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并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资格审查和择优筛选排序,确定上报课题名单。
四、立项评审
1.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评审,并择优评审出50项左右重点课题,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在课题结题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拨付。
2.“智慧教育与教学数字化转型研究”专项课题,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会同超星集团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课题进行立项评审,并择优选出重点课题20项,每项资助20000元;一般课题40项,每项资助10000元,在课题完成并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拨付,资助经费由超星集团直接汇入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账户。
五、结题要求
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将委托各高校和分会负责结题验收工作,重点课题(含专项重点课题) 需要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等值科研成果,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通过结题验收者,可获得下年度课题申请资格。
2.我校结题验收完成后,将验收结论汇总加盖公章后统一寄学会秘书处或加盖公章电子版发学会秘书处邮箱,并将课题研究报告电子版及公开发表论文扫描件一份(重点课题需要)发学会秘书处邮箱。
3.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撤消。
六、材料提交
纸质版材料请4月3日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提交《课题立项申报书》一式5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5份,《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盖公章)。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名为“2023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单位名称”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春鸯,联系电话:86598097/668099 ,邮箱:48853487@qq.com,地址:南校区行政楼教务处403B办公室。
教务处
2023年3月17日